你知道吗?最高检说了,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得强制报告,而且得逢案必查。这可不是闹着玩的,两年时间,追责了299人呢!但这事儿,得给几分?我先说,这报告我得给九分,因为有一分我得留着,怕它骄傲。
首先,这强制报告制度就像个“监护人”,时刻盯着那些不安分的家伙。一旦有侵害未成年人的苗头,这个“监护人”就得马上报警,绝不手软。这制度一推行,就像是给社会安了个“安全锁”,让那些心怀不轨的人无处遁形。
但话说回来,这强制报告制度也不是万能的。有些案子,虽然报了警,但处理起来并不容易。就像那些复杂的家庭纠纷,扯不清道不明,警察也得挠头。不过,这强制报告制度至少让我们看到了国家对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决心,这是一个好的开始。
而且啊,这两年追责的299人,也不是闹着玩的。这说明什么?这说明国家是真的在努力,真的在行动。你看,这299个人都被追责了,说明什么?说明我们国家的法律是有牙齿的,不会让那些侵害未成年人的人逍遥法外。
但话又说回来了,这299人虽然被追责了,但我们也不能掉以轻心。因为,侵害未成年人的事情,还没完呢。就像那些隐藏在角落里的“狼”,时刻都在盯着那些无辜的“小羊”。所以,我们还得时刻保持警惕,不能让这些“狼”有可乘之机。
总的来说,这强制报告制度,再加上追责的力度,都是我们国家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做出的努力。但这还不够,我们还得继续努力,让那些侵害未成年人的人付出应有的代价。
最后,我想说,这报告,我得给九分。因为,这九分,是我们国家对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决心,是我们对于未来充满信心的体现。而这一分,我要留着,怕它骄傲。因为,我们还得继续努力,让这个世界,更加美好。
转载请注明来自钻井网,本文标题:《最高检:侵害未成年人案强制报告逢案必查,两年追责299人——这报告,得给几分?》
还没有评论,来说两句吧...